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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(1 / 2)





  “这是上海货,质量非常好好,还带羊毛的,牛皮鞋,非常耐穿,三十二元一双。”售货员说。北京到底还是大地方,售货员的素质也是与时俱进的,这要是早几年,估计没谁会主动介绍商品,你爱买不买。

  赵明月咋舌,相当于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呢,她拉了一下沈旭跃的胳膊,沈旭跃说:“那麻烦你帮我包一下吧。”说着就从口袋里掏钱。

  赵明月看见沈旭跃掏钱,连个钱夹子都没有,便想着一会儿给他买个皮夹子去。她压低了声音跟他说:“好贵啊。”

  “不贵,这是必需品。”沈旭跃说。

  赵明月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,这算什么必需品。

  沈旭跃帮赵明月提着鞋子,赵明月拉着他转了几圈,终于见到有卖皮夹子的了,赶紧过去:“我送你一个钱包,你挑一个自己喜欢的。”

  沈旭跃说:“要这个干嘛,不是有口袋吗。”

  赵明月心想,沈旭跃肯定不知道,钱夹和皮带在以后会被称为男人的脸面,她要从现在开始维护他的脸面。“选一个吧,我送你的礼物。”

  沈旭跃看着赵明月:“明月,你是不是觉得我送你东西,你觉得不好意思,就一定要给回礼?”

  赵明月眨着眼看着他:“据说在西方国家,钱包就是一个男人的脸面,我想让我的男人有脸面些。”

  沈旭跃听见她说这话,立即不反对了,便说:“那你帮我挑选一个吧,我都喜欢。”

  赵明月在玻璃柜台前看了一下,然后选中了一个款式简约的黑色钱包。卖钱包的生意显然不如别的,这个年代,大部分人还没有用钱包的意识,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个皮夹子来装钱,真是奢侈到家了。

  售货员看见有人终于买东西,赶紧过来招呼:“您要这一款是吧?眼光真好,这是上海产的钱包,您看看,这质量多好,牛皮的。”

  赵明月打开来看了看,做工果然精细:“多少钱一个?”

  “十六块。”售货员说。

  沈旭跃一听价格就拖着赵明月的手肘,准备拉她走,赵明月不动:“行,您给我拿一个新的吧,我买了。”

  沈旭跃在她耳边悄悄地说:“一个这么小的东西,又不实用,还这么贵,别买了,太浪费。”这要赵明月给人做多少件衣裳才能赚得回来啊,太奢侈了。

  赵明月笑眯眯的付了款,将钱包递给沈旭跃:“拿着吧。我看过,这钱包做工非常精细,车线都非常好,你别看这东西小,做起来可费时间了。值这个价的。”

  沈旭跃说:“我要是钱包丢了,估计里头的钱还不值这个钱包贵重。”

  “那你就好好保管吧,沈旭跃同志。”赵明月伸手挽住他的手臂,“我们去买点东西吧,过几天要去喝干女儿的满月酒了,咱们这做干爹干妈的,一定要送点礼物才成吧。”

  沈旭跃笑眯眯地点头,完全没有反驳她的话,其实他们俩现在还没结婚呢,还不能认干女儿。

  赵明月拉着沈旭跃到了首饰专柜,早几年这些东西是没有的,随着wg的结束,改革开放的发展,这些东西又开始悄悄兴起来了,不过买卖首饰的人还是非常少的,毕竟这些东西比较贵重,能有闲钱消费得起的人不多。而且大家的观念里,戴首饰都是小资产阶级的专利,很多人的观念还没转换过来。

  赵明月说:“给冬冬买对银手镯,还是买个玉坠?”

  沈旭跃说:“手镯吧,总觉得女孩子跟银比较贴切。”

  “那就买手镯。你看哪一款比较好看?”赵明月低头看柜台。

  沈旭跃终于还是提醒赵明月了:“明月,咱们俩现在还没结婚,按理来说,还不能当干爹干妈,咱们现在就送了,到时候正式认的时候,咱们是不是还得再买?”

  赵明月顿时羞红了脸:“可不是吗?”不可能到时候空手啊。

  沈旭跃在她耳边悄声说:“其实我倒希望咱们现在就能送。”

  赵明月的耳朵都红了。

  最后他们只买了一对虎头鞋,又买了一件小披风,至于那些礼物,还是等以后他们结了婚后正式收干女儿的时候再说吧。

  回来之后,宿舍的姐妹们看见赵明月的高跟皮鞋,都艳羡得很:“又是老沈给你买的?”

  赵明月点头:“嗯,他说我脚生冻疮了,买双鞋子保暖。”

  李春梅说:“怕只怕到时候脚一暖和,然后就奇痒无比。”

  赵明月满脸窘迫,可不是这样嘛,不过这也是沈旭跃的一番心意,痒就痒吧,也是甜蜜的折磨。

  马上就要毕业了,最后一个学期还有几门课要修,剩下的就是写毕业论文了。大家的心都有点躁动起来,虽然工作不愁,但是大家对分配也都是有些惴惴不安的,他们是第一届恢复高考后的大学生,怎么分配,大家心里都没有谱。除了像唐卫华这样的极少数要求回到原籍工作的,大部分人都想留在北京,毕竟北京的条件比别处好太多了,能够留在北京,以后自己的子孙后代就全都是北京人了。

  师范类学校都是国家培养的,工作分配都得服从国家的安排,师范生的原则是哪里来回哪里去,而且无从反抗。但现在的情况是,北京各学校也亟需补充师资力量,所以大家都期盼着能够留在北京。

  赵明月心里对工作分配并不特别紧张,她估摸着,大家基本上都能留在北京,因为跟全国各地一样,北京也呈现出严重的人才短缺,作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,北京的大学集合了全国的精英,这自然首先当然要满足北京的需求。而且沈旭跃肯定不会让她分回原籍的。

  他们这群天之骄子,就好像是试验田里的第一批作物,到底会是结什么果,大家都只能焦急又耐心地等候着。毕业论文答辩过后,大家还依旧按部就班地学习着,每天不学到半夜是不会有人去睡觉的,因为一旦离开学校,就再也没有这么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良好的学习氛围。

  赵明月虽然无心做学问,但是这四年多时间里,在这样浓重的学习氛围下,也看了不少书籍,史籍、哲学、文学等等,她的文化素养已经得到了质的飞跃,不夸张地说,她现在也是满腹诗书了。

  某天上午,大家接到通知,要宣布毕业分配去向了。他们宿舍就只有钱斯盛不用担心这个,因为她已经定下来去英国留学了,她是最早从毕业去向的焦虑中解脱出来的。班里还有四名同学考上了学校的研究生,所以也无需担心分配去向。

  大家都去了教室里等待,老师拿着名单在讲台上念,念一个人的名字,然后后面则是毕业去向。先公布的是分配到外地的学生,唐卫华的名字是第一个,她是早就跟西安的那所学校联系好,那边学校发函过来要求的,毫无悬念。

  接下来有五名同学分配到外地,基本上都是回原籍,剩下的同学则是分配到了北京市的各单位,有文史研究所的,也有各重点中学,高东方去了北京四中,李春梅和毛剑兰都去实习的学校,赵明月的名字却迟迟没有出现,直到最后,赵明月才听见了自己的名字,居然是留校。她对这个结果非常意外,自己的成绩在班上顶多算是中等,怎么会留校呢,难道是沈旭跃家里人活动的结果?

  不过既然是留校,那也好,好歹是留在北京了。结果一公布,只有极少数两个人没有达到预期目标,余下的人都解脱似的松了口气。

  高东方说:“我还以为小赵也会跟我一起去四中呢。”

  赵明月说:“我倒是想呢,不知道怎么给我留校了,我也没拿过奖学金什么的。”

  “你不是系里宣传部的吗,大概学校老师觉得需要你这样的人才,就留下来了。”唐卫华说。

  赵明月想起来这茬,这两年她确实在宣传部做事。

  李春梅笑着说:“留校多好啊,大学老师,说起来可比中学老师威风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