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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6【论政】(1 / 2)


中国使节团,被邀请参加了克伦威尔的“登基”仪式。

根据修改过的新宪法,克伦威尔担任英格兰、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护国主。

他在就职演说上宣称:“护国主为终身服务,与国会共同掌握立法权,与国务会议共同行使行政权……议会的议案,必须经过护国主的批准才能生效。”

啥意思?

这个职位属于终身制,不会下台,中途不需要重新选举。立法权和行政权,名义上还归属议会,但任何决策都要护国主说了才算。

英国议会,被保留了,但只剩个空架子。

“国王被杀了,他肯定不算伊尹、霍光。但又没篡位称王,并非王莽之辈,”张瑞凤对此展开讨论,“所以,克伦威尔这个护国主算什么?”

算什么?类似终身制独裁总统。

潘蔚仔细思索道:“中国自古并无此政体,我们无法以史观今。国不可一日无君,此言虽出自道教典籍,但也是不可辩驳的事实。克伦威尔最致命的弱点,是他没有确立继承制度。他此时大权独揽,当然没人敢反对,可他死了之后呢?”

蔡云程说道:“克伦威尔一死,英国必然大乱,无非出现三种情况。第一,他的心腹拥立其子为护国主;第二,保王党迎回王室复辟;第三,恢复之前的共和制。这三种情况,很可能同时出现,就看哪一方获得胜利。”

张瑞凤说道:“其子就算能继位,也不可能长久。因为护国主这个职务,名不正,言不顺,只是临时所设。”

在中国使节们眼里,克伦威尔属实脑子不好使。

既然已经掌握一国军政,那首先需要确立的,就是自己的法统,以及法统的延续问题。

克伦威尔的法统,是从议会借来的,法统本身还在议会那里,他死之后按理必须还回去。如此来说,就属于一锤子买卖,自己爽到死,不管身后事。放在中国,死后会被清算,抄家灭族再正常不过。

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,就必须把议会给搞定。

要么真正解散议会,要么把议会换成自己人。但这两种方法都不可能,议会没了,克伦威尔的法统就没了。而议会的议员们,一个萝卜一个坑,克伦威尔想换都换不了。

良久,张瑞凤做出总结评价:“克伦威尔就是个没能力称王的权臣加军阀。他真正该做的,是把‘护国主’制度化,才能保住自己的身后事。如果把‘护国主’定为世袭,必遭全国上下反对。所以,‘护国主’该选上来。欧洲的议会,不是喜欢投票吗?那就让议会投票选‘护国主’。”

蔡云程点头说:“确实如此。一旦确立票选护国主的制度,等克伦威尔死后,英国豪强们的目标,就变成了新任护国主之争。不管谁继任护国主,都会拥护克伦威尔的制度,千方百计防止英国王室复辟。这样子,克伦威尔才不会被鞭尸啊。”

潘蔚摇头:“护国主的权力,是从议会那里夺来的。一个克伦威尔,就让议会受够了,他们还会选出第二个?如果让议会来选新的护国主,那议会的第一反应,就是投票把护国主制度给废掉。”

死结,解不开。

英国那场革命,流的血太少,到处充满妥协,克伦威尔没资格成为拿破仑。

禄天香说道:“没必要讨论克伦威尔的身后事。这人到底是什么意思?居然不同意中英两国结盟,在亚洲一起对付荷兰。”

“看不懂。”张瑞凤摇头。

正常人当然看不懂,因为克伦威尔的想法太奇葩。

他先是想搞英荷联邦,一起称霸全世界。荷兰人明确拒绝之后,又想搞英荷同盟,借荷兰的海外势力,来帮助英国殖民扩张。

荷兰人又不是傻子,老子辛辛苦苦闯出的局面,让你们这群英国佬来摘桃子?

克伦威尔太自负了,认为他吃定了荷兰人。

事实上,最后英荷两国的条约,也只是逼迫荷兰承认《航海条例》。且这种承认,属于表面承认,实际操作时各种违反。

英国除了获得赔款和一座小岛,其他事情啥都没改变。赔款还不够弥补战争开支,小岛的用处也不是很大,英国等于白打了一场,极度郁闷之下,才有了后来的第二次英荷战争。